关于开展洪山区众创孵化平台标准化认定备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3 11:10:55
来源:
发布人:武汉诺沃孵化器

辖区各众创孵化载体:

  按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洪山区众创孵化平台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加强洪山区各类众创孵化载体建设,建立分类明晰、管理规范、服务标准、目标统一的全链条孵化体系,促进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服务和推动洪山区大学之城建设,现开展洪山区众创孵化平台标准化认定备案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专业从事众创孵化载体运营的独立法人,注册和纳税关系在洪山区(2020年已通过区级备案的平台无需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孵化载体根据《洪山区众创孵化平台标准化实施方案》(附件1)中规定的大学生创业特区、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科创楼宇(园区)等平台定义、运营主体条件、经营场地条件、服务团队组成、增值服务内容、共性标准等要求,结合载体实际情况选择一个类型的平台进行申报。

  三、申报要求

  申报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至9月20日。申报对象填写《洪山区众创孵化平台标准化认定备案申报书》(附件2),和相关佐证材料一起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电子版同步申报提交。

  材料名称及装订顺序:

  1.《洪山区众创孵化平台标准化认定备案申报书》;

  2.运营管理机构的营业执照;

  3.孵化场地的产权或使用权证明复印件;

  4.运营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名册、运营机构缴纳职工社保花名册,管理人员接受孵化器专业培训证明;

  5.在孵企业汇总表、毕业企业汇总表;

  6.提供创业融资服务的证明(种子基金开户证明复印件、管理办法,与投融资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复印件等);

  7.提供技术服务的证明(专业技术平台建设开发合同复印件、主要设备清单、现场照片及部分服务台账等);

  8.提供培训、辅导、咨询、政策等服务的证明(重要双创活动统计表、现场照片、线上宣传、媒体报道等);

  9.服务形象相关证明(基地规划图纸、全景照片、服务流程公示的照片、使用“洪山众创”LOGO的照片等)。

  四、有关事项

  此次认定备案信息将作为我局指导辖区各平台建设管理和实施各级奖补政策的重要依据,对已认定为市级以上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平台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区级备案,对未认定的平台进行区级认定,各孵化载体要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标准研究备案类型,申报资料须真  实、客观,如发现弄虚作假,即取消备案资格。

  申报咨询:张 立  027-87374402

  电子邮箱:254181991@qq.com

  联系地址:洪山区文化大道555号融创智谷C5栋402室

  附件:1.洪山区众创孵化平台标准化实施方案

  2.洪山区众创孵化平台标准化认定备案申报书

洪山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1年9月10日